配偶簽證新政將于2021年11月實施,趕快行動起來
來源:http://www.cdvrb.com 作者:麥爾肯 發布時間:2020年10月21日 16:11 瀏覽次數:1190
隨著10月6日聯邦預算的公布,
除了新財年配偶簽證配額的大幅增加,
關于配偶移民新政的消息也陸續傳來。
根據MIA(澳洲移民協會)發布的新消息,移民局對配偶簽證的英文要求實施細則如下:
具體實施日期預計在2021年11月,在新政生效當天和之后遞交的配偶簽證都將采用新的簽證要求(新政實施前遞交的配偶簽證不受影響)。
英文語言要求將僅僅適用于配偶簽證的第二階段簽證。想要獲得第二階段的配偶永居簽證,申請人需要具備“基礎英文”能力(Functional English)或者證明已經做出了“合理的努力”。
根據移民法的規定,
基礎英文能力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
●完成全英文授課的小學教育,外加至少3年的中學教育;
●完成全英文授課的至少5年的中學教育 ;
●在澳洲完成全英文授課的至少1年全時(或者等同全時)的高等教育學習(必須是學位或以上,??苹驅?莆膽{);
●雅思考試(學術類或者普通類):總分至少4.5分(申請遞交前12個月內有效,或者審理前的12個月內);
●托福網考:總分至少32分((申請遞交前12個月內有效,或者審理前的12個月內);
●PTE英文考試:總分至少30分(申請遞交前12個月內有效,或者審理前的12個月內);
●劍橋英文考試(CAE):總分至少147分(申請遞交前12個月內有效,或者審理前的12個月內);
●持有英國、美國、加拿大、新西蘭或者愛爾蘭的有效護照.
“合理的努力”可以通過完成約500小時的成人英文學習(AMEP)來滿足。
以上英文要求不僅針配偶簽證的申請人,也同樣適用于擔保人,即在擔保人資格獲批之前,擔保人需要已經具備了基礎英文能力或者已經做出了合理的努力。
新的擔保人資格安排和英文語言要求會在同時實行。擔保人在擔保人資格申請時需要滿足品行和英文能力的要求。
如果擔保人資格的申請沒有獲批,則無法遞交配偶簽證的申請。移民局也會將對擔保人品行的擔憂(如果有)通知潛在的配偶簽證申請人。此外,澳洲境內的潛在配偶申請人需要在其擔保人資格獲批前,即正式遞交配偶簽證前,保持在澳洲的合法簽證狀態。
配偶簽證要求即將變革的消息公布以來,麥爾肯已經收到許多客戶打來的咨詢電話。在此,我們也建議符合條件的申請人,一定要抓緊時間,行動起來,千萬不要錯失良機!只要在新的法律實施之前遞交的配偶移民簽證申請,就不受新法規的影響,所以在2021年11月之前,請抓緊時間遞交申請!
如果您在申請配偶簽證方面有任何疑問,麥爾肯愿意為您提供專業的指導和服務,在移民道路上為您保駕護航。更多詳情, 歡迎致電麥爾肯移民留學和投資咨詢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