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143父母簽證申請人可以獲得過橋簽證A!
來源:http://www.cdvrb.com 作者:麥爾肯 發布時間:2021年09月03日 14:02 瀏覽次數:1860
麥爾肯曾經于2021年7月27日在公眾號刊登了一篇有關疫情期間符合條件的143父母簽證申請人可在澳洲境內申請過橋簽證A的消息(詳見《143父母簽證申請人!境內過橋簽證成功獲批!可以留澳等待批簽了!》)。
消息一發出,我們隨即收到了大量滯留在境內的143申請人的咨詢,都想了解是否符合過橋簽證A的申請條件。
案例分析解答:
143簽證申請可以獲得過橋A嗎?
2021年8月13日,在麥爾肯家庭移民團隊的精心協助下,持有旅游簽證(以下稱為“600簽證”)曾經在澳洲境內遞交143簽證申請的客戶X先生成功獲得了過橋簽證A。相信通過X先生的案例分享,能夠給予大家一些有價值的參考。
X先生曾經在麥爾肯的協助下,于2017年5月遞交了143貢獻類父母移民簽證申請,當時X先生是持有1年多次往返的600簽證來澳洲探望女兒。因為X先生當時的600簽證并沒有8503(No Further Stay)條款,X先生可以在境內遞交143簽證。然而,根據當時的移民法,143簽證是只能在境外才能獲批的簽證類別(我們通常稱為“境外簽證”),所以,即使X先生在澳洲境內遞交了143簽證,他也無法獲得過橋簽證A,也就無法在境內等待簽證的審理。
2019年,X先生再次入境澳洲探望女兒,逗留期間遭遇全球疫情爆發。隨后,由于澳洲政府自2020年2月開始實施嚴格的邊境管制措施,X先生只能在澳洲境內不停地續簽其旅游簽證,以合法逗留在澳洲,等待邊境開放。
2021年3月24日,移民局為了應對疫情期間出現的特殊情況,出臺了新的政策,并修改了相關的移民法條,即:申請人在2021年3月24日之前遞交了境外父母簽證的申請(包括103、143、173類別),且申請人2021年3月24日在澳洲境內,若其簽證在2021年3月23日之后、特許期結束前獲批,則申請人無需離境,可以在境內獲批簽證。
這項新的法條對所有當前在境內逗留的143簽證的申請人來說,無疑是一條莫大的喜訊。但同時也引發了很多申請人的疑問:到底我是否符合過橋簽證A的申請條件呢?
麥爾肯團隊也收到了X先生對這個問題的咨詢。經過對新政策的嚴謹分析,麥爾肯團隊認為X先生是符合申請條件的,并協助X先生于2021年7月28日將過橋簽證A申請文件交寄到西澳父母簽證審理中心??爝f查詢顯示審理中心于兩天后收到了申請。
僅僅經過不到兩周的等待,8月13日,麥爾肯團隊收到了移民局發來的過橋簽證A準簽信。
如果滿足這些條件!
都可以嘗試遞交過橋A!
由此可見,類似X先生一樣持有600簽證并滯留在澳洲境內的143簽證申請人,無論是早前在境外遞交了143申請,還是在持有600簽證來澳洲探親期間在境內遞交了143簽證的申請,只要滿足以下條件,都可以嘗試申請過橋簽證A。
2021年3月24日之前遞交了境外父母簽證(含143貢獻類、103排隊類、173臨時類)
境外父母簽證遞交時,申請人在境內或境外持有有效的實質性簽證(如:600訪客簽證)
境外父母簽證遞交時,申請人持有的實質性簽證沒有附加8503-No Further Stay 條款
需要注意的是,過橋簽證A僅適用于申請人在境內逗留,直到獲批相關的父母簽證。如果獲批過橋簽證A的申請人在特許期期間需要離境,理論上需要提前申請過橋簽證B。但是,在澳洲邊境沒有開放前,我們并不建議持有143簽證過橋簽證A的客戶離境,因為在現有邊境政策下,作為臨時簽證(過橋簽證B)的持有人必須以充分的理由申請入境豁免,入境豁免獲批后,才能返回澳洲,而單單以正在等待143簽證審理為理由,在目前的邊境政策下是無法被接受的。
此外,因為143簽證可以在境內獲批的法條是在疫情下、特許期的臨時政策,雖然目前移民部長還沒有宣布特許期的具體結束時間,但是隨著疫苗護照的啟動、澳洲邊境逐步放開,特許期一旦結束,針對143父母簽證的這一特殊法條是否會做出相關變更,還是繼續保留,我們目前都不得而知,也無法做出預判。針對這個方面,我們還是需要拭目以待。
無論如何,這項新政對于符合條件的父母簽證申請人還是非常利好的消息,畢竟可以免去不斷申請600簽證的繁瑣和簽證申請的各項成本。如果您是當前滯留在澳洲的143簽證申請人,但不確定自己是否可以獲得過橋簽證A,歡迎您聯系麥爾肯家庭移民部門,我們將為您帶來最全面、最專業的指導與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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