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住要求
移民局考慮的是您過去4年在澳大利亞居住的時間。在某些情況下,移民局可能免除您的此要求
符合一般居住要求
在申請時,你必須是:
1.持有效簽證在澳大利亞居住4年
2.過去12個月是澳洲永久居民
3.在過去4年內離開澳洲累計不超過12個月,包括過去12個月離開澳洲累計不超過90天
4.對于16或17歲的孩子,如果為了滿足居住要求而導致嚴重的困難或不利情況,你需要提供證明。
5.16歲以下的兒童不需要滿足一般居住要求,但必須是永久居民。
計算居住時間
起始日期為境內獲簽的是以簽證簽發日算起,若是澳洲境外下簽的是以入境激活之日開始算。
居住豁免
如果你符合以下條件,就不需要滿足居住要求:
1.未滿16歲
2.在2002年4月4日前失去國籍的前澳大利亞公民所生的孩子
3.1975年9月16日前出生在巴布亞島,而你的父母之一出生在澳大利亞,在你出生時是澳大利亞公民
當你申請時,你需要向我們提供證明你的索賠的文件。
人格要求
無犯罪
通過入籍考試
你必須明白作為一名澳大利亞公民意味著什么。為了評估這一點,大多數申請人將參加公民身份測試。
在你有預約的時候,你必須表明你有:
1.英語的基本知識
2.理解成為澳大利亞公民意味著什么
3.充分了解澳大利亞和公民的責任和特權
4.理解和承諾澳大利亞基于自由、尊重和平等的價值觀
如果你在公民資格測試中獲得75%以上的分數,并且正確回答了所有5道關于澳大利亞價值觀的問題,那么你就符合了我們的知識要求。
欲了解更多信息,請參閱公民面試和考試。
語言要求
暫無強制提供英語成績
無法入籍的情況
你有刑事犯罪
對國家公共安全造成威脅
如果在12個月前你放棄澳洲國籍的不受理
不在澳洲境內的,喪失行為能力者